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奇怪的公文公告


一個加強了所謂「弱勢」與「強勢」差異的公文公告
這公文好像在告訴我們
『他們』就是不一樣
『他們』是弱勢
需要我們(這些強勢者)去(施捨般地)幫助他們

問題是那個洪金順學姐如果出來開業(我們假設她開一間豆花店好了,當一個豆花姐)
誰會幫他用國家政府之力來公告且協助宣導與推廣呢?

就好像媽媽還分成『本籍』和『外籍』
到底什麼是外籍阿 他們(結婚幾年後)不是就已經取得國籍了嗎?
還有什麼擊阿!?
留級?
尿急!?
cut

2 則留言:

refugee 提到...

鴻金順~~~要我說幾遍?去,去茫茫大草原好好想想。去啊!你去啊!你去啊!!!

屁紅 提到...

那個茫茫大草原如果有
豆花妹之類的人物
我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