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繼前兩集「小教主敘述春節搭國光號回外婆家的過程,以及從枋寮火車站返回台北的情景,穿插上小學的學習經驗,陳好從小在水底寮過年、婚後回娘家的情形,娘家的幫忙。」本發為第四章〈娘家〉開播之第三集,「陳好夢見父親而趕回水底寮,父親臨終對她說出多年來的虧欠,我同時憶起外公為此事與我互動的遺憾。」。
2007年端午節前夕,陳好在新莊家二樓客廳談及十五年前(1992我國中三年級,十五歲)的五月節,她前前後後回水底寮探望父親三次。
你阿公過世之前,我夢去他在(新莊婆家)客廳那裡坐,我從外面進門,我說:「爸,你腳不是跌倒,你怎麼方便來?」他說:「我有很多話要跟你講。」夢就醒了。
醒來後,陳好跟先生說:「我住遠的人,我欲相信這種事情。」白天上班,陳好先跟組長請一天假,當天晚上搭夜車南下,早上七點半到達水底寮,下車處大約在台一線與台十七線交叉口附近。陳好越過馬路、走進庄內的街道,途經「五龍寺」時,竟然巧遇二姊。
「咦?你哪會轉來?」二姊驚訝地問陳好怎麼會回來(陳好轉述的口氣很大聲)。
「沒啦,我去高雄,順紲對厝裡轉來(順便往家裡回來)。」陳好當下沒有向二姊吐露實話,她覺得這種事情是自己的第六感,旁人不一定會相信。
「我拄才去俺爸遐(我剛才去父親那裡),伊講昨暗去新莊找你(他說昨晚去新莊找你),伊講你四界走、無顧囡仔(他說你到處走,沒有在家顧小孩)。」二姊說。(陳好後來每次提起這段往事,總是笑著說自己出去上班,當然沒有在家裡啊。)
這一趟回來,父親真的跟她說很多話,陳好三天後回台北。過沒多久,大姊打電話來說,父親好像不行了,陳好立即趕回水底寮;父親的情況起起落落、時好時壞,這次雖然「死無去」,卻已「袂曉講話(無法開口說話)」,陳好睡了一晚返回台北,「好佳哉我有轉去(幸好我有回去),若無我會後悔一世人。」她慶幸自己上次趕回水底寮探望父親,否則必定後悔一輩子。第三次,大姊打電話告知陳好,「伊在傷重矣(父親病情嚴重了)」,陳好同樣去而復返,回新莊包肉粽,準備要過端午節,「轉來包肉粽,就欲過節矣,拄好肉粽節了後兩禮拜,抑是偌久就去矣。」陳好記得父親剛好在端午節之後大約兩星期過世。父親臨終前向陳好說了很多話,父女倆淚眼相對。
父親:我彼時有答應你(我那時允諾你),你欲嫁毋免煩惱(你要嫁時不用煩惱),結果攏無(結果都沒有),做袂到(做不到)。
陳好:俺爸,你毋免煩惱啦(你不用煩惱),我抑毋是欲愛你的錢(我也不是要你的錢),你身體勇就好矣(你身體健康就好了),我欲嫁你佮我講一句好話(我要嫁時你跟我說一句好話),開始抖音,但還說得出話,按呢就好矣(這樣就好了),我毋是講愛你的錢(我不是說要你的錢),有就有,無就無,漸漸大聲,當然有大家真愛啦,沒就沒啦,講一句較歹聽的,予你做查某囝也是大家有因緣啦(給你當女兒也是大家有因緣啦),你,稍停,似乎開始湧淚,講欲偌濟予我(說要多少錢給我),予字發音不全,我字僅嘴形,你就無法度(你就沒辦法),我知影啊(我知道),我袂佮你怪(我不會怪你)。
陳好一人分飾兩角,說到這一段落加註「我佮恁公仔在遐哭甲(我和你外公在那裡哭得)。」哭這個字講得特別慘烈,聽聲音可以想像她面容揪結、鼻子通紅。高潮一波接一波,陳好接著說:「因為按怎呢?」陳好已全面哽咽,鼻涕和眼淚大概分不清楚了,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父親:我欲叫他們兄弟仔四千斤粟仔(tshik-á)予你嫁翁(我想叫他們兄弟給你四千斤稻穀好出嫁),鼻音濃厚又字字相連,我講袂出來(我講不出來),雄雄講對四千箍(突然說成四千元)。
陳好:無要緊啦,堅決又大聲,彼錢攏無要緊啦(那錢都沒關係啦),我有法度賺就賺(我能賺就賺),我有辦法予你就予你(有辦法給你就給你),這幾句字字相連、難以分辨,啊無我就無矣(沒有我也無法給你),字字硬咽而發音不全。
父親想叫陳好的大哥、二哥、弟弟等兄弟三人(在我看來是家庭財產的繼承者)給陳好四千斤的稻穀作為出嫁之用,但是父親說不出口,開口卻說成四千元,陳好解釋說:「伊就無在扞手頭(父親沒有掌持家計)。」陳好的淚水全面潰堤,話語的停頓是為了在硬咽之間控制情緒、調整呼吸,才好繼續說下去:「我嘛無錢,我嘛無法度通好予伊(我也沒錢,我也沒辦法給父親)。」陳好繼而旁白:「伊彼種後悔(他那種後悔),想欲講閣毋敢講(想要講卻不敢開口)。」父親想講卻不敢講,後悔埋在心底,一輩子始終掛記這份虧欠;十五年之後,父親以自己做得到的方式付出。
父親(先這麼說):我儉兩萬欲予你(我存兩萬元要給你),我唯一會使補你的(我唯一可以補償你的),就是按呢啦(就是這樣)。哽著講,停。
父親(又這麼說):我無通予你(我沒能給你),我死去厚(我若死了),我嘛無錢通好鬥相添(我也沒錢可以幫忙你),若欲創啥(如果要做什麼),這兩萬塊我儉甲(這兩萬元我存得),哽,停,我欲補你(我要補償你)。
陳好的哽咽使得字字相連,「伊到欲死矣(他到臨終了),抑攏袂放心這種代誌(也都不放心這種事情)。」民國六十三年(1974)的四千元,以及民國八十一年(1992)的兩萬元,兩者都補償不了,究竟什麼緣故呢?原來在陳好出嫁以前,父親曾對她說:「河仔娶某彼個會仔錢(你二哥娶妻那個會錢),你佮鬥納納咧才會使嫁(你幫忙繳完才可以嫁)。」父親要求陳好分擔家裡的會錢,繳完才可以結婚。等到陳好結婚時,二哥要拿四千元給陳好,陳好向二哥說不用。
陳好(先這麼說):河仔(二哥),你提去(你拿回去),你好好顧你這三個囡仔較要緊(好好照顧你這三個孩子較重要),你家庭顧予好(你把家庭顧好),你毋免予我(不用給我)。
陳好(又這麼說):河仔(二哥),毋免啦(不用啦),四千箍你囥咧飼彼三個囡仔(四千元你放著養那三個孩子),我看恁翁仔某透早五點偌就去賣菜(我看你們夫妻倆清晨五點多就去賣菜),河仔我若棄心肝佮你提(我若狠心跟你拿錢),我嘛是真艱苦過(我也是很難過),大家有腳有手,我才來賺(我再來賺就好),你無予我(你沒有給我),我也袂怪你(我也不怪你)。付出的毋是你啦(應該給的不是你啦),是我佮席大人的關係(這是我和長輩之間的事情)。
父親過世之後,陳好把兩萬塊錢交給母親,陳好說:「這兩萬箍(這兩萬元),俺爸講欲予我(爸說要給我),我寄你(放在你這邊),你若欲做啥(你若要做什麼),你用你才方便,像遐個囡仔若欲嫁翁抑是創啥(像那些孩子們若要嫁人或是做什麼)。」這兩萬元是父親點滴節儉來的,作為十五年前給陳好出嫁的補償。陳好為了讓母親手頭方便,將兩萬元寄放在母親那裡,陳好的設想應該泛指任何習俗,凡事皆需禮尚往來;陳好可能沒有意識到,她話語提及的首要用途乃是這筆金額的源頭──「嫁翁(出嫁)」,也是父親臨終掛記的虧欠。
記得有一年春節盡情過了幾天(我在外婆家不會被打、有很多東西吃、到處走又可以去海邊玩),終於又要返家,我穿好衣服和鞋子等待啟程,外公坐在我幼時臨夜幻想能踏進的大廳,他叫我過去,偷偷塞錢給我,沒了牙的口中含著幾個字:「提予恁阿母(拿給你媽媽)。」從小媽媽總是告訴我們,過年親戚給我們的紅包,媽媽也要如數包回去,這樣一來一往,媽媽並沒有多拿,甚至還要多付,所以不能隨便拿紅包,如果拿了,也要全部交出來給媽媽。所以,我當場受到驚嚇,趕緊彈離外公的身邊。外公當時走不動,手裡捏著那捲仟元鈔呼喚我,他喊不出清楚的話(媽媽總是笑說屏東阿公很早就沒有牙齒,這樣比較不會罵人),我隔著好幾步路的距離,不敢再度接近,丟下外公一個人。我對外公生前最後的印象便是這一幕,不記得哪一年了,不過我相信這段記憶應該發生於外公過世前的春節。如果能夠再一次蹲在屏東阿公身邊,見他緩緩從口袋裡拿出一捲仟元鈔,咬著乾癟的嘴唇說:「提予恁阿母(thê hōo lín a-bú)。」我真想接過手來,讓他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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