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台灣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獎助辦法(兩年內有效喔!)



「台灣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獎助辦法

主辦單位:台灣教授協會

獎助內容:
台灣教授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進台灣主體性,鼓勵博碩士班研究生撰寫有關台灣民主與社會發展、台灣人文藝術精神等之學位論文,特訂本會獎助台灣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獎助對象:
凡於二年內以台灣相關研究為主題,並已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台灣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之論文,均得申請。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如附件一)
2. 研究所成績單一份
3. 學位證書影本 (應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一份
4. 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
5. 畢業論文及電子檔(PDF)各一份

申請辦法:
申請者備妥上述文件,於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寄送本會 (106台北市新生南路3段4號14樓之6) 秘書處收。


獎助金額:
碩、博士各1-2名額,博士5萬、碩士3萬,但得視申請狀況,調整名額。


審查方式:
1. 本會就申請者資格是否符合條件、表格填寫是否符合規定、資料是否齊備等進行初步審查。
2. 初步審查合格者,由本會教授組織之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核定後以E-mail通知申請者。
3. 審查標準
甲、 主題之創新性 (20%)
乙、 架構與研究方式之嚴謹與完整性(40%)
丙、 內容之意義與價值(40%)

獎助金撥款:
獲選之申請者於接獲本會通知一個月內,檢具加印註明「本論文獲○年台灣教授協會台灣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獎助」字樣之論文一冊、光碟片一片、收據(如附件二)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向本會申請撥付獎助金,逾期者,本會得撤銷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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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你要不要試試?

1 則留言:

教主 提到...

謝謝,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