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私人的聚會中,Benedict Anderson向我說明他並不看好網路熱潮;但我認為(並且期待)「想像共同體」終將面臨修改。
<本文開始>
按Anderson的說法,作為生產體系與生產關係的資本主義、印刷傳播技術,和人類語言宿命等三個因素使得一個新型式的想像共同體成為可能,Anderson以為「在文法語句法所限制的範圍內,資本主義創造了可以用機器複製,並且經由市場擴散的印刷語言。。。因而奠定了民族意識的基礎」(《想像的共同體》中譯本頁53-4)。Anderson給出一個有趣的例子:想像一份我們正在閱讀的報紙,所有報紙上的新聞和社會事件都被並列一起,「是什麼把這些事件連結在一起?」明顯地,這些事件的獨立行動者並不知道彼此的存在,然而卻因共時性——報紙上方的日期——而擠在同一份報紙新聞中,並且大量複製。同時,身為讀者的我們在不同的各地共同閱讀同一份報紙,「虛構靜靜而持續地滲透到現實之中,創造出人們對一個匿名的共同體不尋常的信心,而這就是現代民族的正字商標」(中譯本頁36-37)。
如今,這個虛構的共同體通過網路的傳播方式變得更為弔詭。延續Anderson的觀點來看,網路的生產與傳播方式恰是這三種元素的重新柔和:一方面Google與哈佛大學合作的圖書數位計畫(例如見Darnton的《閱讀的未來》)、電子閱讀器的發展(例如Amazon.com的Kindle),逐漸改變了人們原先對於紙本書籍的收藏方式和閱讀習慣——上個月底(2011.9.28),Amazon.com執行長在活動說明會上強調過去四年的電子書藏量從4萬本成長至100萬本——某種程度上,紙本書籍的威權與出版社的舊有傳播形式都受到挑戰。另一方面,更重要地,在網路世界中,每個個人都具備她/他(某個比例上也有「牠」)自己的印刷技術與傳播網絡——個人部落格成為一種無須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另類印刷行銷形式,並且這種部落格形式的個人印刷術,透過google translation這類的技術,克服了原先對於語言的限制。更不同的是,這份「出版的文本」隨時可以接受重新編輯、修改、翻譯,甚至刪除。(相對來說,也正因為這種「再版」的更新頻率過於快速和隨意,降低了網路文本的權威性。)
但是一般說來,即便是個人部落格或是主題式論壇,藉由網路媒介和搜尋引擎技術得以迅速傳播,但本質上網路僅是作為個人抒發意見和溝通交流的平台。但是2011年1月台大宿舍外籍生霸凌事件後,主角丹麥籍交換學生Emma在PTT留言並表示自己不會中文,結果遭到網友先以繪圖軟體模擬「Emma的信籤」形式,接著以多種文體(multi-genre)反諷改編,網路不僅是個人印刷術的出版平台,而是成為了Anderson「虛擬共同體」的基礎。
Emma的信(台大宿舍丹麥籍學生跟台灣學生的衝突事件)
http://www.onefunnyjoke.com/惡搞/emma的信-徵文比賽?/?spref=fb
於是,〈Emma的信〉成為一種人海戰術下的集體創作,並且此一創作成為一個持續繁殖衍生的整體。它所表達出的文字作品效果,使得原先「作者」的定義消失了,而是「文字」本身正是它自身的「作者」。這種文字作品氛圍不再是Foucault的悲觀論調,而是充滿無限可能的驚奇,不斷地自我成長、陳述、書寫、描摹、對話,成就了文本的自主性(autonomy)。〈Emma的信〉透過網路賦予自身了前述角色重演、同步摹仿、改編竄寫、山寨複製等形式,使得多種文體作為一個整體加以閱讀、疊加、戲謔,和反諷。〈Emma的信〉藉由一次又一次的變形文體接力出發,使得此一修辭表達了文本多重翻譯的可能性以及借喻為文體版本的自我嘲弄(例如劉寶潔版本)等雙重目的。結果是,因由這種借喻的修辭手法,〈Emma的信〉彰顯了寓言的本質,遠離了故事表面的敘述文字,而傳遞了寓言中疊加的意義,並且此一意義隨著寓言的內容不斷擴充成長而繼續疊加之中。由是,我們會因〈Emma的信〉而感到驚奇,並且感受到〈Emma的信〉不斷自我繁殖的緣故。
<未完待續>
2 則留言:
作者已死!誰都可以是作者!?
或者是想像的集體作者
這與神話故事或許是有趣的對比!
剛剛突然想到的一些東西,大家參考一下吧?
這種藉由海賊王片頭曲音樂的擬聲來嘲諷陳水扁的七億之類的模仿
這除了是所指和能指的滑動,也是是一種挪用與雙面性
海賊王音樂是具有特定年齡層與世代的共同經驗! 劉寶傑也是台灣社會的媒體現象,
這些模仿不只是對這些共同經驗的模仿,還意有所指的諷刺另外一個事物!
這是模仿與諷刺的組合!這些組合有各種樣貌,但是其重點並不是直接模仿一個人,也不是直接嘲笑一個人或事件。這樣的模仿與嘲諷就是雙面指向!
其重點是!連A都說B怎麼樣了!是一種加強與造成共識的用法!也就是連(跟你沒關係虛擬中的人物,不同時空與世界的)魯夫都說你貪污了!你還不是貪污嗎!?
這就是我當初說(童顏巨乳)瑤瑤是一個虛擬世界中在台灣社會的具現化是一樣的道理。
他們是在不同的時空與世界、次元的交錯、互證與現身!(所以虛擬與現實的模糊的原因在此!)
這些行為借用、挪用與模仿不同文化、語言或漫畫人物等來嘲諷的做法,其意義在於證明了這件事情的確定性。因為連漫畫人物都指認你,說你這樣了,你還不是嗎?而好笑的地方在於我們知道這種證明與引用是誤用、是強加與編造的!但是卻又那麼的接近某種真實,例如聲音的接近,模仿的語氣、筆調、等等
如最早的丁丁是個人才!這是從三國誌的電玩遊戲中的橋段,當某個手下表現的不錯,城主或者軍師就會說此人是個人才可以重用!但是丁丁是一個電視節目,一個很[白癡]的角色!當他都被稱讚是人才,其中不言而喻的諷刺性就出現了。也就是說連丁丁都是個人才!所以說此話的人,還有其他人都是'人才了'。
如果那個海賊王算是一個異文化
那麼海賊王片頭曲的擬聲來嘲諷陳水扁的七億
這是拿異文化的「眨眼睛」挪用來嘲諷別人的其他行為
就是摹仿與自己文化有某種相似的異文化的動作,
但卻有不同意義的行為來諷刺自己文化內部的行為
這跟那個猶太人的ar事件類似,那個創作的諷刺影片本身就是一個深描
看影片能哈哈大笑而理解的人,其位置比較像是柏柏爾人在看這個猶太人的事件!
而那些不懂海賊王或者這個影片的人,比較像是法國人的位置!
恩寫的有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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