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標售自行車規則
一、拍賣時間:98年03月13日下午13時30分至16時止
二、地點:本校壽豐校區違規車輛臨時保管場
三、執行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會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文書組、學務處、會計室
四、拍賣標的物:自行車(計859輛)
五、拍賣拍序:
1參加人員:本校教職員工生(請攜帶證明文件),每人標購數量不限。
2.違規車輛臨時保管場於拍賣日下午13時開放,有意者進場挑選後,自行牽出屬意車輛編號,逐輛競價。
3.拍賣車每輛由挑選者自訂底價(最低100元),逐次加價,每次加價至少50元,由出價最高者獲得購買權。
4.具有購買權人憑拍賣執行單位所開立之三聯式單據,現場繳款後,持收據按編號當場領車,單據開立後,不得任意放棄購買權。
5.所有拍賣車輛限於當日16時10分前繳款完成領車程序,執行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6.自行車如需在校內使用者,請於現場或至行政大樓收發室申請自行車識別證。
7.本規則未定事宜由會辦人員現場共同研議後訂之。
1 則留言:
跟本文無關
看到那張「多出來的豬頭照」
引發我手癢
有人應該知道我意思
最好趁我症頭還沒發作前
換一些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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